根据《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集大综发〔2025〕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理念,根据本院学科发展实际,最大限度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二、转入本院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教师职业;
3.符合各专业的基本要求;
4.根据教师招考要求,无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史,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在本次转专业的笔试和面试中成绩优良。
三、拟接收人数及基本要求
序号 | 专业 | 2025级 实际招生数 | 拟接收 人数 | 基本要求 |
1 | 小学教育(语文) | 126人 | 5人 | 专业认同 |
2 | 小学教育(数学) | 96人 | 5人 | 专业认同 |
3 | 学前教育 | 87人 | 13人 | 专业认同 |
四、转专业考核方式、内容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小学教育(语文)专业、小学教育(数学)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拟接收人数的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拟接收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5。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接收人数的,可只采取面试方式。
学前教育专业考核采用面试方式。
1.笔试要求:小学教育(语文)专业考试科目为《(中小学)语文知识》;小学教育(数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中小学)数学知识》。
2.面试内容:小学教育(语文)专业为朗读、硬笔书法和教师职业问答;小学教育(数学)专业为朗读和硬笔书法;学前教育专业为专业认同、乐器考核、声乐考核、简笔画考核。
(二)成绩评定
小学教育(语文)专业、小学教育(数学)专业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的考核,总分中笔试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
学前教育专业采用面试方式考核,面试成绩占比100%。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算。
五、录取
1.学院根据考核的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总评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公示,公示期满,报请教务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
六、转专业工作程序
1.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赵红霞
副组长:谢书书、张鸿
成员:周海琳、陈文胜、郑欣、林晓霞、林靖、金晓丹、李颖、邹雅真
2.转专业工作流程
(1)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提交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学校审核通过。
(2)学院审核,向学生发送考核通知。
(3)组织学生参加考核,根据成绩评定总分排名顺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4)审议和录取。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审核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分管教学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5)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七、其他规定
1.本工作方案关于转专业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本工作方案由集美大学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2025年10月15日